财务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学院领导同意,监察审计处将组织审计小组对我院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实施审计, 请给予积极配合,并于2017年3月23日前将下列资料交学院监察审计处。
1、学校所使用的财务会计政策,及有关预算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制度和文件;
2、2016年度学校审查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包括预算编制方案、调整方案;预算及上级批复文件;
3、2016年度相关凭证、账簿、报表、决算报告;
4、2016年度拔款通知单、拔款对账单、银行对账单等;
5、审计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