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汕职院发〔2019〕54号)的有关规定,审计处受学校组织人事处委托,即日起对原财务处处长丘裕同志、原教务处处长丁达春同志、原汕尾市海洋产业研究院院长陈昌文同志、原汕尾市创新工业设计研究院院长叶妙企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现办公室主任麦永豪同志、现人文学院院长罗景泉同志、现公共教学学院院长余辉同志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实施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人: 陈融融
电话号码:0660-3812520
办公地址:科学楼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