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汕职院发〔2019〕54号)的有关规定,审计处受学校组织人事处委托,即日起对彭强等三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实施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审计纪律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 “四严禁、八不准”纪律。四严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审计秘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工作期间饮酒及酒驾。八不准: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公示监督。校内/单位有关人员如对彭强等三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意见或线索,可在审计期间通过上述渠道反映。对审计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附件: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名单
联系人: 陈融融
电话号码:0660-3812520
电子邮箱:sjc0660@163.com
办公地址:科学楼204室
审计处
2025年7月7日
